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信息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8:23

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四川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度信息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四川省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注册地为我省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信息与通信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不在此评审范围内。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信息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标准执行。

三、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网上申报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流程如下:

1.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中国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等通信行业央属驻川单位及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经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复审后报四川省信息与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3.非通信行业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四川省信息与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须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驻川一级单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至高评办。

4.省级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审核合格后报送至高评办。

5.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市(州)、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高评办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考评专家、单位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其中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申报条件》要求详细填写破格申报材料。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五、评审程序

(一)初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高评办(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

(二)复审。高评办对各单位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破格评审。高评办组织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破格评审会评审通过人员按程序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四)答辩。所有申报人员均需要参加答辩,答辩采用现场自述(PPT演示)+问答方式进行。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人才培养评价”栏。

(五)专业小组评审。按照查看资料、量化打分、专家投票程序进行。

(六)高评会评审。按照专业评审小组介绍评议情况、查看资料、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

(七)确认评审结果。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报省专家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任职资格通知。

六、申报材料报送

系统审核通过人员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一)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申报证明材料须逐级审核签章后报送高评办。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申报人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再按程序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2. 申报证明材料各一份。①单位公示情况证明及公示结果证明材料。②有关资格证件复印件。③经历和能力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意见。④业绩成果证明⑤学术成果。⑥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破格申报材料。

3.装订要求。申报证明材料按顺序统一装订成书本样式,侧面(书脊)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方向(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及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骑缝章,连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起用牛皮纸袋封装,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并粘贴于纸袋封面。

(三)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四川省通信管理局3楼职鉴中心。

七、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在答辩前将评审费用转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四川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体彩中心支行

收款账号:51001865036050066217

转账备注: 2024年高级职称评审费 +单位+姓名

八、相关要求

(一)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或业绩、奖励等,必须是在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申报的获奖证书和相关材料应为信息与通信专业或信息与通信相关相近专业,否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

(三)申报人员,必须本人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承诺,不得代签。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者、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高评办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及时装入个人档案。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将生成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制作发放纸质职称证书,申报人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查询、下载、打印。

九、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材料报送联系电话: 028-87015397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附件:附件1  四川省信息与通信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pdf

      附件2  高级工程师申报材料清单.docx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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