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信息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16:52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信息通信行业具体情况,现将我省信息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继续教育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信息通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课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三、学习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继续教育学习工作部署要求,公需科目培训采取“3+1”的模式开展,即3个必修主题和1个选修主题。其中,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1个选修主题为: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技术科普。必修主题学习不少于25学时(学员可从3个必修课主题中选择1个或多个学习),选修主题学习不超过5学时。公需科目采用在线学习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自行选择平台学习,平台地址:

(1)http://pcc.uestcedu.com  

(2)http://training.xnjd.cn

(3)http://www.scjxjypx.com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采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用人单位组织培训方式进行。

1、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1)在线学习。2021年专业科目学习主题为“VR/AR技术应用与行业发展”,可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参加学习(平台地址:https://sctx.59iedu.com/index),报名成功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信息通信人才在线教育平台”参加学习。

(2)凡参加由四川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实施的云网融合专项技术培训等新业务、新技术培训的可认定为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学时以培训通知为准,请关注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官网“职称鉴定栏”http://scca.miit.gov.cn)。

2、用人单位组织培训

用人单位自主组织的新业务、新技术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通过正式文件或函报送培训计划书,明确培训时间、地址、内容、师资情况并附学员名单和课程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可认定为继续教育学时。

参加四川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新业务新技术培训及用人单位组织培训每年累计最多可以抵16学时。

四、收费标准

专业科目按8元/课时收取培训费,公需科目收费标准以各学习平台发布为准。

五、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习并考试合格后,请自行打印学习证明并做好留存,在申报职称时作为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

(二)未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补学。

(三)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凡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将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纳入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中,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力度,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联系人及电话:屈老师 028-87015397)

 

四川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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