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经我局复测,仍有19款APP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上述APP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0年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