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7 15:17

为不断推进电信服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以下简称申诉中心)2021年第三季度受理四川省电信用户申诉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基本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申诉中心通过接待用户来访、来电、来函、传真和网络平台等不同方式,共受理各类用户申诉和咨询6587人次,其中申诉668件,季度申诉率为4.53人次/百万用户。

668件申诉中:中国电信四川分公司316件,季度申诉率为4.76人次/百万用户;中国移动四川分公司295件,季度申诉率为4.5人次/百万用户;中国联通四川省分公司33件,季度申诉率为3.18人次/百万用户;其它企业(主要为四川省长城宽带公司)24件。与上季度相比,各电信企业申诉量都有不同程度增加。

二、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情况

668件申诉中,593件已经办结,75件正在办理。申诉中心对593件已办结申诉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回访,其中475件用户对企业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118件由申诉中心调解结案。

三、电信用户申诉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质量类申诉主要表现为:用户因发送垃圾短信/拨打骚扰电话/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基础电信企业关停通信功能;用户对办理的业务影响携号转网等限制条件不知情;用户活动未到期影响携号转网;用户反映业务退订/注销难;四川省长城宽带公司退费不及时。

(二)收费争议类申诉主要表现为:用户对活动违约金有质疑;用户对手机保底消费有质疑;用户对电视节目费用有质疑。

(三)网络质量类申诉主要表现为:移动网络信号差;宽带网速慢/故障未及时修复;用户所在地无资源无法办理宽带新装/移机业务。

四、经营提示及消费提示

(一)经营提示

各电信企业一要规范营销活动宣传告知,优化协议内容和签署行为,对限制条款、违约责任、有效期等内容进行重点提醒,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二要严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我局关于携号转网的工作要求,加强服务全流程管控,把携号转网打造成人民满意工程;三要进一步优化骚扰电话、垃圾短信和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处理流程,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技术手段确保精准打击,做好停机前告知工作;四要加强服务渠道管理,在用户终止服务时,不得推诿、拖延,及时办理解约事宜;五要加强资费套餐“清单式”公示和消费提醒,全面落实电视业务等包月业务订购二次确认,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六要加强网络建设与维护,向用户提供优质、稳定的通信服务,故障时及时修复。

(二)消费提示

一是建议用户在办理电信业务时,仔细确认协议条款,特别注意限制条款、违约责任、有效期等内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办理;二是建议妥善保存活动协议,必要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建议规范通信行为,与电信企业一道共建绿色通信环境;四是建议关注消费提醒信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如有异常及时核查或向电信企业投诉解决。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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