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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3 15:55

各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内网改造、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4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制造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四川省辖区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以下项目:一是具备向2个以上企业复制示范效果的项目;二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中的项目;三是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四是提前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

(四)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括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五)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方向项目通过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进行申报遴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二)此次征集的项目,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遴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方向填写项目情况表和项目申报书,并于2020年11月19日17:00前,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一份,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电子版命名为“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方向”,发送至296797723@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孚君

联系电话:028-87015750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一段171号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x

附件2-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方向).doc

附件2-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方向).docx

附件2-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 工业互联网方向).doc

附件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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