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3 15:06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通信发展办公室,各有关信息通信企业及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通信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联人函〔2020〕13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办发〔2019〕5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我省信息通信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我省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推动我省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产业、人才发展深度融合,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职业发展要求,突出“高精尖缺”,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重点领域,面向全省信息通信行业从业人员(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到2022年底,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实现全省信息通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网络安全技术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和行业生产效率,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通信技能人才保障。

二、分类施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

企业是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信息通信行业企业要结合业务发展和人才需求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主培训或依托具备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方式,开展岗前、在岗、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和安全技能等培训,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物联网、AR、VR、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等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一)信息通信业“新基建”相关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聚焦提升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电力、公安等便民惠民利民行业的信息化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面向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领域的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区域间企业合作、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企业生产经营。将信息通信业“新基建”领域的高技能人才纳入各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切实加大培训力度。

(二)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从业人员培训。面向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网络系统安装调测、检修、运行维护、网络优化、应急通信保障等技能岗位从业人员,结合行业需求和关注重点,以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为导向,在企业班组建立技能传授平台,积极开展班组现场培训。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企业生产管理、技术改造、项目攻关和人才培养上的带动作用,促进企业职工技能成才。

(三)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面向信息化应用、技术咨询服务、网络终端服务、信息化业务支撑系统、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客户服务、业务管理等方向技能岗位从业人员,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培训方式,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技能人员技术协同能力、技术解决能力以及在新技术变革环境下的适应性,助力企业服务增效。

(四)网络信息安全基础技能培训。以巩固关键信息基础设备的运行安全为基础,以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和安全防护能力等新领域为重点,面向技能岗位从业人员持续开展安全专项培训及认证工作,推动全省信息通信行业网络安全技术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五)通信建设安全技能操作培训。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应急〔2020〕46号)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组织新任用或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技能水平、操作规范和风险防控能力。

培训完成后,学员参加考试(核)合格的,按规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应证书(以下简称“证书”)。

三、强化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一)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基础电信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通信企业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和设备等资源优势,建设(或联建)企业职工培训大学、职工培训中心,鼓励和支持骨干龙头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和重点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支持行业内企业围绕适应现代企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支持企业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项目制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实施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支持企业利用培训中心面向有意愿的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增强技能培训供给能力。鼓励具备信息通信行业技能培训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培训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开展技能培训、竞赛交流、师资培训等工作。鼓励与信息通信业紧密联系的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鼓励培训机构联合信息通信行业企业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在信息通信行业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支持行业内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企业、培训机构等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强化技能培训技术保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加强统筹规划,建立技能培训师资库,开发技能培训教材和精品课程,推动资源共建共享。行业协会(学会)要组织开展信息通信业职业技能培训需求预测,全面掌握企业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积极参与新兴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开发。支持信息通信行业参与技能人才评价,经备案后按规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省通信管理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各市(州)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实施方案落地落实。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引导组织符合条件的信息通信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信息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范畴,省通信管理局指导各地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纳入属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开展培训。

(二)落实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岗前、在岗、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和安全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所需资金按规定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专项经费列支。企业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培训补贴总额50%的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州)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培训工作制度,强化培训过程监管,提高培训质量。加强资金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培训补贴申领、审核、公示、拨付制度,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确保补贴发放到位、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将信息通信行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统计范畴,做好督导调度工作。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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