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常见问题解答清单
一、哪些业务形态无需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企业利用自身网站、APP并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自身或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无其他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该网站、APP实施销售行为的,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企业利用自身网站、APP自行发布与企业自身相关的信息,并非为其他单位或个人用户发布信息提供平台服务的,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企业依托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平台的小程序、公众号、视频号、H5网站、线上店铺等形式经营业务,且无其他独立运营平台的,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企业依托自身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协议,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无须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需要收费,是否涉及中介、代理?
我局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提供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中介及代理服务。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申请材料,自行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提交,不要轻信社会上(包括互联网上)的一些企业或个人不负责任的宣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选择“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进入后,选择业务种类按表单提交材料。
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时限是多久?
企业提交申请表单后,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不符合则退回,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企业需在30日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超过30日则系统自动撤销申请,后续申请时需重新提交申请表单。自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六、哪些情形需要向工业和信息部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办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向工业和信息部进行申请。
2.办理除ICP、EDI业务以外的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时,业务覆盖范围存在跨区域的情形,需向工业和信息部进行申请。
七、外商投资准入相关政策。
1.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要求:限于中国入世承诺开放的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不超过 50% (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除外),基础电信业务须由中方控股。
2.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要求:(1)在成都市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成都市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2)在成都市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不含网络出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八、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有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载明“电信业务”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因此申请人应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登记相关经营范围,再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办理许可手续。
九、对社保证明材料有什么要求?
应当提交可以核验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需包含以下要素:公司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社保期限、社保部门公章等。
十、已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是否能同时办理新业务申请和变更申请?
可以同时办理。
十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期有哪些要求?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延续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或者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通电信业务的,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
十二、申请 IDC/ISP/CDN 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需要先做评测?
系统评测不是申请上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目前企业只需在开通业务前完成相关系统评测即可。
十三、如何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电子证书:为进一步推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化,优化通信行业营商环境,我局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变更、续期等环节,向经批准申请的全量企业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方便群众在办事中使用。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许可证管理”-“许可证信息查询”查看、下载。
2.纸质证书:若需领取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纸质证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四川省通信管理局领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1)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新办证书需要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鲜章的授权委托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变更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全套)。特殊情况无法现场领证的,可致电028-87012572咨询。
十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后,多久可以下载电子证照?
申请任务表单状态为“予以批准”后,约5个工作日生成电子证照。
十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之后在何处公示?企业还需做什么?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将于30日内在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官网-办事服务-公示公告中进行公示,企业需将原证书邮寄回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71号。
十六、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
我局将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针对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形式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在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未履行事先作出的承诺落实事中事后相关监管要求措施的,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