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核配省内本地网局号的批复(2009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09-05-26 00: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启用成都等3个本地固定网局号的请
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配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使
用的固定网新局号及范围见附件。
二、电信网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码号使用单位要严格
遵守国家关于码号资源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省通信管理局
对省内码号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不得擅自改变号码用途或使
用范围,不得转让、出租号码等。
三、码号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
办法>和
[2004]517号)执行。你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码号资源占用
费。
四、关于该码号开通事宜,请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
理办法》及《四川省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细则(暂行)》有
关规定办理。
五、拨打该批号码时,收费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
关规定执行。
附件:四川省本地电话网局号核配表(2009年第3号).doc
二00 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