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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核配省内本地网局号的批复(2009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09-05-26 00:0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启用成都等3个本地固定网局号的请

示》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配给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使

用的固定网新局号及范围见附件。

二、电信网码号资源属国家所有。码号使用单位要严格

遵守国家关于码号资源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省通信管理局

对省内码号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不得擅自改变号码用途或使

用范围,不得转让、出租号码等。

三、码号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信息产业部、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

办法>和

[2004]517号)执行。你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码号资源占用

费。

四、关于该码号开通事宜,请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

理办法》及《四川省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细则(暂行)》有

关规定办理。

五、拨打该批号码时,收费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相

关规定执行。

附件:四川省本地电话网局号核配表(2009年第3号).doc 

二00 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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