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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
基本信息
办理部门 网络安全管理处 联系电话 028-87015272
办理费用 0元 受理地点 网上办理
网上系统受理 夏(5月1日至10月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10月1日至次年5月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律依据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三条:“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产部令第33号))

申请材料

网站主办者应当通过“接入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并提供相关证件及真实性核验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接入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报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二)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向申请单位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有关备案信息。

我要办理

申请单位请通过“接入服务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向四川省通信管理局提交备案申报材料。